人才基金扶持 入驻园区的院士工作站、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, 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20万—30万元。 根据开才管理办法进行层级的认定,给予相应补贴;全职引进暂无房产的A-E类人才,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。